近日,一段“奔驰车连续两次碾压小孩”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视频显示,在山西忻州,一女司机驾驶奔驰SUV掉头时,两次碾压到小孩。第一次压到后,女司机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倒车,小孩再次遭到碾压,随后奔驰女司机在现场停留几秒钟后驾车驶离。
随后,据警情通报以及当地交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已经排除女子主观故意,当时确实没有发现,事发时一共压到两个小孩,目前两个小孩仍在院治疗,其中一名小孩伤势较重。案涉女司机人车证手续齐全,假如两个孩子生命体征平稳,都没事的话,就是个普通交通事故。
但是大家对此评论不一,有网友表示,先不管故意与否,就视频所看,这样撞到人,你说司机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是打死都不信。也有网友称,是不是故意不能听奔驰女司机一面之词,要结合监控分析,这女司机碾压到小孩绝对是意识到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该怎么分析这事呢?
我们从两方面来分析。首先,如果说该女司机第一次碾压到小孩后,意识到撞了人,但不停车,仍再次故意倒车碾压,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即使被碾压的小孩事后没有生命危险,只要证明该女司机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有此行为,那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
其次,如果女子确实不知情,在第二次碾压小孩后,意识到做错了事,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离现场的话,那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如果该女司机两次碾压都不是故意的话,就正如交警所说,在两个小孩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那这确实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对于此事,该女子的行为是否故意,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