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东方所作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法律援助顾问团之一,将为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派驻律师服务、无偿诉讼服务、公益性普法服务等法律支持服务,助力实现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安全发展的美好愿景。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经国务院批准并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多年来一直坚持“以慈为怀,从善如流,呵护未来,促进和谐”的理念,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长期致力于为社会上无人监管的孤儿、流浪儿童、辍学学生、问题少年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生存、医疗、心理、技能、成长等方面的救助。成立以来,已成功救助31个省(区、市)的困境少年儿童700余万人。
儿慈会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林参加东方所40周年庆典活动
今年10月12日,东方所举办了成立40周年庆典暨“携手东方,筑梦未来”志愿公益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林出席并讲话。王林理事长对东方所40年来的辛勤耕耘和取得的卓越成绩表示祝贺,并表示希望与东方所开展密切合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少年儿童的发展成长。
东方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彬表示,公益事业崇高神圣,东方所是一个有着红色基因和良好历史传承的律所,多年来在聚焦主业的同时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此次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东方所公益事业的发展、延续和深化。“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也是权益容易受到侵犯的弱势群体,框架协议签订后,东方所将按照框架协议内容抓紧制定更为细化的援助方案,并号召更多的律师投身到这一公益事业中,共同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大爱善举神,让全国的少年儿童能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