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被选任为张家港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合规监管人。 张家港市企业合规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去年3月,张家港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将企业合规引入涉企刑事案件办理试点单位,高标准建设了企业合规法治护航中心,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检察监督,将单位合规体系建设情况、企业责任人合规表现等纳入起诉必要性和量刑考量情节,逐渐将合规建设从企业违法犯罪“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推进。
今年6月,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院长李彬,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专家顾问董坤,一行到张家港市检察院进行调研学习,实地参观了张家港市检察院企业合规基地,并就“企业提出合规申请的流程”、“检察机关判断符合企业合规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座谈过程中,李彬主任介绍了东方所和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的基本概况、专家顾问、律师团队、社会荣誉、业务情况等。张家港市检察院表示,东方所是一家以刑事业务为主的“老字号”精品律所,文化底蕴深厚,并且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精通法律、业务娴熟的律师团队,愿意与东方所开展进一步合作,共同推进张家港市企业合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