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
成立仪式圆满举行
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7日,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成立仪式暨内部研讨会在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参加成立仪式的有东方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律师,东方联盟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受邀专家等。
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01
研究院组织架构
及人员构成
上午10时,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正式宣布研究院成立,并介绍了研究院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李彬主任担任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董坤担任执行院长,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陶杨、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晓燕、李晨担任副院长。拥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及企业从业背景,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专业特长的律师担任研究院成员。
图为会议现场
02参会人发言
院长 李彬
李彬院长指出,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目前最高检在推动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进展迅速,给刑事司法和企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课题。研究院将充分发挥东方律师事务所和东方联盟在业务和人才资源方面的巨大优势,在刑事合规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学研一体,不断推动刑事合规业务的研究及落地。
马明亮教授
马明亮教授就目前国内的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做了讲授,指出研究院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形成有东方特色的业务模式。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马明亮教授提出,研究院要以理论和实践为基础,不断建立企业合规的行业标准,在时机成熟时与高校联合,为合规行业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同时,研究院应根据现有成果,编写刑事合规著作、蓝皮书等,不断推动研究院做大做强,将研究院打造成为刑事合规领域内的标杆。
执行院长 董坤
执行院长董坤就我国企业刑事合规发展的背景、脉络进行了介绍,在研究院开展下一步实地调研方面,建议从地方政商环境、刑事合规工作机制等重点方面进行考察,加强与相关司法机关的交流,掌握刑事合规的司法动态,不断提升刑事合规理论深度和实践力度,推动刑事合规业务落地。
副院长 许晓燕
副院长许晓燕介绍了东方所开展的刑事合规前期工作及近期安排,2021年初东方所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成立了刑事合规课题组并进行了相关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院计划六月份走访张家港检察院等试点单位,组织所内律师和专家进行刑事合规书籍撰写,在具体案件中落实刑事合规相对不起诉,为企业提供增量法律服务等。
03
会议精神
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的成立,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的司法趋势。研究院将立足刑事合规理论与实践,推动产学研融合,依托重点高校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术力量,推进刑事合规法律服务成果转化,推动制定刑事合规服务指引规范,形成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标准,服务企业,保障企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