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直播带货一哥”李佳琦因日前在直播间售卖某品牌眉笔被吐槽贵,直接怒怼消费者引发争议。虽然李佳琦深夜就此事发文道歉,第二天更是在直播间痛哭,但网友们似乎并不买账。
确实,面对消费者吐槽眉笔越来越贵,李佳琦毫不客气的发表诸如“找找自己的原因,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等言论,这一波操作显然是直接把矛头对准了消费者,这种嘲讽行为不仅让所有人感到不舒服,不接受其道歉,甚至呼吁严查李佳琦的税务。
李佳琦事件持续发酵到现在这一地步,这已经不仅仅是卖一个眉笔的价格问题了,更多的是关于当下直播带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问题。在法律层面,更加体现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在互联网直播时代的重要性。
如今,消费者在线上直播间购买商品,理应同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力中,从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分别为: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有关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
其中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产地等有关情况。因此,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针对商品价格提出疑问,以期获得解释是消费者行使权利的正当需求。
此外,国家针对直播带货行为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直播间经营者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此,为营造良好的直播消费环境,直播带货主播应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同时消费者也应当提高在直播交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积极行使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