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第18届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暨第七届全国中小企业权益保障论坛在北京万达嘉华酒店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广东科之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中国知网等机构共同举办。论坛有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法律界、仲裁界专家学者,以及商协会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
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司法部原副部长赵大程分别进行了致辞,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权益办主任葛磊就权益办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广东科之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雷鹏洲、中国知网法律事业部总经理周萌枝分别作协办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姜丽丽、东方企业合规管理平台高级法律顾问万学伟分别作主题演讲。
本届论坛以“护权益,助发展”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合规治理探索”和“电商企业规范化发展与权益保障”进行深入专题研讨。其中,“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合规治理探索”版块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执行主任、东方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李彬主持。参与版块讨论的嘉宾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刘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治理与企业合规研究院副院长马明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伟良,北京中科链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研究院资深专家刘强。
对话版块开始前,举行了合规标准参编征集启动仪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权益办主任葛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刘越,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执行主任李彬,东方企业合规管理平台高级法律顾问万学伟共同开启合规标准参编征集启动仪式。
刘越副所长指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作为政府智库,要充分发挥好产业平台作用。从对政府提供支撑和服务角度来看,要求企业数据合规首先要在法律框架体系内进行,必须符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从为企业创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来说,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一些地方性法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企业数据合规。从监管执行角度来看,针对企业不同违法犯罪类型,因地制宜作出监管指引。同时,不断推动数据技术创新,为企业数据全流程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马明亮教授认为,数字时代企业的发展、技术的创新和企业合规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企业合规分为两个层级,包括涉案企业合规和企业内部合规治理两个方面。马教授就二者共同面临的问题“在企业管理领先于法律规范和行业规则的前提下,企业如何在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同时开展合规治理?”以及“数字时代下企业数据合规或者中小数字型技术型企业如何回应发展和监管之间矛盾?”发表自己的观点,马老师强调数据时代处理企业数据合规:一是需要企业将数据合规作为企业法定义务来衡量,而不是充分依赖激励机制;二是监管侧需要加强容错理念,充分给予企业成长空间。
周伟良律师从律师实务角度出发,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和国际化治理过程中数据跨境的情形、数据跨境的实体要求与程序要求、数据出境后的管理、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讲解。同时希望未来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更多数据出境合规操作指引,加强数据合规工作的落地和执行力度。
刘强专家强调,数据合规的价值和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战略角度出发,对于国家安全同样意义显著。同时分享企业数据合规治理的宝贵经验,一是由公司法务部门联合技术部门牵头企业内部数据合规标准制定工作;二是加强与外部行业专家、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学习、听取宝贵经验;三是加强与行业内部客户、机构等学习,根据企业自身条件特点进行优化调整。
李彬主任作总结发言,认为与会政府专家、高校学者、律师精英、企业代表等嘉宾对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合规治理都有着深刻的理解,也对中小企业数据合规发展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看法。未来,东方所将协同各界一道,不断助力中小企业合规建设和发展,为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