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专家顾问董坤、副院长许晓燕、研究员李晨,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企业合规问题进行调研座谈。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深圳市检察院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对企业合规开展了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系列企业合规案件,总结了丰富的企业合规经验,逐步形成了“深圳模式”。
座谈会上,深圳市检察院详细介绍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和试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深圳市检察院针对行业内高发风险,制定了“以涉案企业为切入点,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的“行业合规”方案,会同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开展“行业合规”。双方还就“网络犯罪合规”、“涉案非涉罪企业合规”、“合规验收互认”、“第三方组织跨行政区域监督评估”、“专业领域人员参与合规”、“监督评估费用支出”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此次调研,是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对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又一重要举措。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将进一步总结完善合规理论,指导合规实践,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合规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于2021年6月成立,是国内成立较早的研究和提供企业合规业务的专业研究院之一。研究院成员经过数年司法实践的磨砺与锻造,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合规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业务体系,能够纵向辐射企业运营全局,横向辐射多个行业领域,为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危机处置、法律体检等多维度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