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筹备组建,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于10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发起单位为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云海被任命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主任。
揭牌仪式在北京市友谊宾馆友谊宫隆重举行。中华志愿者协会会长宋志强,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云海一同上台为“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揭牌。
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成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志愿服务条例》与中华志愿者协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在此,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号召广大活跃在法治建设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积极投入到法律志愿服务的浪潮中来,也投入到波澜壮阔的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中来,为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一个法律人应该做的、可以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