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宾利男在杭州高架上持凶器暴打宝马男”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冲上热搜,引发数亿网民极大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在杭州某高架桥上,一辆宝马和一辆宾利发生事故。宾利男司机下车,手持尖锐物体多次向宝马男捅划,并对其长时间殴打,用脚踢踹其头部。殴打期间,有后车车主停车劝阻,但宾利男仍不依不饶殴打宝马男。宾利男还借机进入宝马车驾驶室,疑似拆除行车记录仪以消除证据。
随后,据杭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双方系表兄弟,因经营纠纷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宾利男嫌疑人已于次日被抓获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那么,在这起案件中,宾利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呢?
首先,根据现有信息我们看到,宾利男在处理该起纠纷时,采取了极端的暴力行为,持刀对宝马男进行了持续的捅划和殴打。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在宾利男殴打宝马男期间,还借机进入宝马车驾驶室进行操作,疑似是在拆除行车记录仪以消除证据。
我们看到,宾利男的这项行为在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没有提及。如果经过警方调查,宾利男拆掉宝马行车记录仪的行为属实,那么其涉嫌毁坏证据,妨碍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
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案件的证据的,目前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当事人故意损坏相关证据的,一般不会单独处罚,但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在原有犯罪情节之上进行从重处罚。
最后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是难免的,当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性、冷静处理,避免违法犯罪,切勿一时冲动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