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伤害致死案。一名15岁的初中生持水果刀捅向同学,致其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年龄都是15岁,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具体原因未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件一出,再次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前不久,河北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还历历在目,如今悲剧再次上演,有网友表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判死刑的话,只会助长这种嚣张气焰,类似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
无疑,从此案来看,大多数人都希望对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判处死刑,但事实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们还需要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第一,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行为,致使被害人徐某死亡,但并不一定就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实践中,虽然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恶性要比故意杀人罪小,被判处死刑的概率,要低于故意杀人罪。
由于警方还没有通报此案详细的案情,所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最终由法院审理判决。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所以不适用死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不仅不会被判处死刑,还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虽然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因年龄原因,无法判处死刑,但其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基于此,被害人亲属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夏某某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总之,云南15岁中学生伤人致死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时候作出调整了!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