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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车法律问题分析
温泉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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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河南大雨导致洪水灾情,很多车都被水泡了。关于水淹车如何理赔的问题热度很高,网络上也有一些新闻或者视频,不过讲解的多数是保险公司人员,介绍问题的角度比较单一,这里我从民事诉讼角度梳理下。

  水淹车的概念和全额理赔

      我们先来说下水淹车的概念。水淹车又叫泡水车,根据车辆被水浸泡的程度,可以分为五个或者六个等级。一级泡水是水在底盘以下,车厢没进水,这对车辆行驶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二手车价值,严格意义上说一级泡水车不属于泡水车;二级泡水是水已经进入车内,但没有达到座椅高度,需要拆洗车内地板覆盖件加上清洗,更换插头等;三级泡水是水在座椅以上,仪表台以下;第四个等级是水已经到了仪表台;第五个等级是水已经没过仪表台;第六个等级是水没过车顶。第四和第五个等级有时候会按照一个等级处理。

 

      保险公司认可的车辆全损,一般要泡水达到仪表盘中部才可以,前提是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

 

      涉水险又叫做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其可能有不同的称呼,但都指车主为发动机所购买的保险,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者是被水淹后导致发动机损坏,则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之前说的,没投保涉水险,发动机进水不赔,指的就是这个。而且,就算投保了涉水险,发动机进水也不是都可以按照全损赔偿,多数还是修理,要定全损还是要看泡水等级。

 

      最后一句话总结,水淹车赔不赔和是否投保涉水险无关,要保的是车损险,而且涉水险已经不卖了。

  车险改革后涉水险已并入机动车损失险

      2020年9月车险改革,原本需要车主自行附加投保的涉水险被捆绑进入了车损险中共同销售。我们具体看一下车险改革的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六)款。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从以上通知可知,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等附加险已经整合到了车损险中,只要投保了车损险就不用在单独投保上面的附加险了。所以说,今年发大水,所以保险公司把涉水险取消了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相反涉水险已经作为车损险的一部分,赠送给投保人了,因为保费不但没涨反而降低了。

   关于车险改革前未投保涉水险发动机进水的赔偿问题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是在2020年9月2日发布的,车险的保险期都是一年。那么去年7月末和8月份,投保车损险未投保涉水险的车辆,发动机进水是否赔偿呢?

 

      这涉及到法律溯及力问题。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强制购买的保险,所有车辆到应该投保交强险,不购买是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到要扣押车辆和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要把自己责任部分和保险公司责任部分都赔偿。新规发布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改革前执行,新规公布后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责任限额均按照新规执行。

 

      看一下具体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但是商险与强险不同,并不是所有车辆都投保。而且是商业险遵循商业自治原则,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如果说车险改革前只投保主险车辆损失险,未投保附加险也按照车险改革后的规则处理,那对于车险改革前投保了附加险的投保人也不公平,甚至可能会要求保险公司返还收取的超额保险费。

 

      所以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也没有规定对之前投保车损险是否溯及的问题。

 

      我们到司法角度看待问题。裁判文书网上有大量的诉讼案件是因为未投保发动机涉水险,发动机进水后因保险公司拒赔到法院诉讼的。类似案件很多法院都判决保险公司仍然应该赔偿车辆损失。可见,即使没有商险改革,未投保涉水险不赔的理由在民事诉讼中也不一定站得住脚。

 

      民事诉讼中,涉及的法律条文是《保险法》第五条“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和《保险法》第九条“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两个互相违背的法律条文如何适用问题,谁的效力更高。还有对格式条款的不利性解释,和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问题。因为涉水险已经是过去式了,就不再展开分析了。

 

     《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在通知的最后还强调:要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方式,科学解读车险综合改革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请示报告,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保障车险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这就是给车损险溯及力的突破留了出口,特别是目前天灾严重,社会各界,万众一心的强险救灾背景下,保险公司更需要讲政治。在理赔方面会有所松动。

 

      综合来说,车险改革前投保机动车损失险,未投保涉水险,发动机进水去保险公司理赔也可能理赔成功,不要放弃。如果真的拒赔了,也可以走法院诉讼途径,还有可能推翻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判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赔偿的。

  发动机二次打火时进水,到底赔不赔?

      经常看到一个说法,没投保涉水险,泡水车不赔;投保了涉水险,发动机进水也不赔。总结来说,就是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哈哈!

 

      事实上,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保险公司之前的回答是,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但没投保涉水险,发动机进水不赔,当然现在也根本么有这种说法了。然后是,投保涉水险,但发动机进水熄火后,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报废,保险公司免赔。只是,网上一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况,而不是理赔情况。导致很多人都对理赔存在误解。前几天,郑州京广隧道内,洪水来之前很多人不舍得弃车逃生,最后还淹死了两个。其中不清楚保险公司能不能理赔的因素,很可能是存在的。其实只要投保车损险,在熄火状态下,车辆被洪水淹没,保险公司是一定赔偿的,而且会按照全损赔偿。还可以换辆新车。

 

  关于发动机进水我问了几个朋友,还查了些资料,发动机进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发动机只是混合了水汽从空气滤清器中进水,这个时候问题不大,我们只需要简单的处理即可,将空气滤清器、节气阀、气缸的水汽清理干净即可。

      (2)如果发动机进水,但是不影响正常驾驶,只是声音比较大,可能是机油、汽油中有少量的水,我们需要更换机油和清理发动机相关的配件。

      (3)如果发动机已经进水了,而不是混合的水较多,但是没有启动汽车,发动机没有造成损坏,我们需要将水排干净,里面清理完毕,在重新装起来并更换机油即可,但是电路系统就不太安全了。

      (4)最后就是发动机进水较多,启动后无法行驶的状况,这个时候发动机的气缸、连杆、活塞等已经变形,可以认定发动机已经报废,我们只能更换新的发动机,或者直接报废汽车。

 

  发动机进水熄火后二次启动发动机,导致的发动机报废,属于人为扩大了损失,属于保险免赔事由。

 

      我们再回来说这个命题,就是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报废,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法。从保险合同上说,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保险合同作为格式合同其效力问题在法院法院审理阶段,一直存在争议,处于时灵时不灵的状态。还有就是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是否加粗、加黑、加大,以及免责声明是否由投保人本人签字。如果是保险代理公司帮助投保的车辆损失险,那么保险代理人没有向投保人履行保险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保险公司的免责会被法院认为无效,那么保险公司就仍然需要赔偿。类似的案例很多,就不具体列举了。

      以上就是我对水淹车问题的一些分析,欢迎大家一起探讨和指正。最后给大家一些如何购买商业险的建议

先说下,我不是保险公司代理人,也不卖保险,只是根据接触的诉讼案件,反推下购买哪种保险更加有意义。

 

  商业险目前可以投保的险种:

      1、第三者责任险

      2、机动车损失险

      3、车上人员险(驾驶人、乘客)

      4、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以前的不计免赔)

      5、法定节假日翻倍险

      6、发动机进水损坏特约条款

      7、机动车特约条款(道路救援、安全检测、代驾服务、代检服务)

      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9、医保外用药责任险

 

      1、先说第三者责任险。这个是对交强险限额外的补充,是一定要买的。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目前从10万到1000万不等。建议大家在一线城市的车辆购买50万限额,二三线城市购买30万限额。多了当然更保险,不是拦着不让投。为什么是这个数额呢,这是根据次等责任下死亡案件的赔偿数额计算的。例如北京市,死亡赔偿金大约140万,丧葬费大约5万,那么次要责任应赔偿大约56万,其中交强险18万,商业信息38万。如果开车比较猛的伙伴,建议投保100万限额的商业三者责任险。

 

      2、车损险。车损险的保额是根据的车辆市场价值由保险公司核算的。建议十万以下的车辆可以不保,超过十万的车还是尽量保车损险,而且现在车损险已经全面涵盖不计免赔、自燃、涉水、玻璃划痕、找不到第三者保险,比之前更有价值了。豪车肯定是都保的,不说也会保。

 

      3、车上人员险。可以分别投保驾驶人和乘客。经常拉客的师傅,建议都投保。其他人可以不保,最多就是投保一个驾驶人的车上人员险,不用投乘客的。

 

      4、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这个就是之前的不计免赔险。只是之前的不计免赔险需要单独投保,现在不计免赔险已经和主险一起赠送了。但你还可以把责任摘出来,也就是减少5%—20%的保费,最后赔偿责任也会减少5%—20%。不建议投保。因为你投了20%的绝对免赔,这不是把100万商业三者险缩减到80万,而是所有赔偿数额都会乘80%。感觉并不划算,还是不要了。

 

      5、法定节日翻倍险。这个保险之前没听说过,也没见人保过,也没亲身遇见过出险案例。感觉如果节假日开车较多的小伙伴可以投保,其他人还是略过吧。

 

      6、发动机进水损坏特约条款。这个是涉水险的翻版。和上面的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一样,就是机动车损失险现在已经附带发动机涉水险了。但是,可以让投保人自己摘出去啊。就是你主动不要求投保这个也是可以的,可以减少几十块起保费。

 

      7、机动车特约条款,包括(道路救援、安全检测、代驾服务、代检服务)。这个怎么说呢,都是老司机,自己感觉吧,我就不多说了。

 

      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这个是商业三者责任险或车上人员险责任的附加险。商业三者

 

                                                                                 

原创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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