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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点名”这些案例!
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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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3时举行“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出席发布会介绍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小编经过梳理发现,发布会提及了20余个典型案例,其背后彰显的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决心。

 

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1. 张文中案:

      该案的再审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院本部直接提审民营企业家涉产权案,再审过程本身就是对法治理念、法律规则的生动阐释。

                                         最高人民法院张文中案再审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                                

   孙若丰 摄

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公共食品药品安全


2、福喜公司“过期劣质肉”案: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将回收和过期的烟熏风味肉饼等食品重新加工包装后销售。2016年2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20万元;10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刑。
3.山东非法疫苗案:

      尚在缓刑中的被告人庞红卫,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再次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向国内多地销售;被告人孙琪在明知的情况下参与销售。济南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庞红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个人财产743万元。山东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改判: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人格权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


5、“氢弹之父”于敏名誉权纠纷案:
      公开赔礼道歉!人民英雄不容侮辱千万不要用自己的浅薄无知挑战大众的底线!

      被告彭某华在微博评论中发表的不当言论,已超出了自由言论的范围,主观上存在故意和过错,其行为亵渎了英雄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诋毁和丑化了英雄人物的品德和形象,被告彭某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被告彭某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公告刊登媒体及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彭某华承担。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


6. “e租宝”案: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项目95%造假,为了毁灭证据将1200余册材料埋到地下6米……该案被网友誉为“中国互联网法治十大影响性案例”之首。

      e租宝非法集资案宣判,主犯丁宁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并罚款1亿元。
7、泛亚有色案: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被罚10亿元,21人获刑罚

       2011年4月21日上午11 时,随着开市锣的敲响,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开市交易。泛亚公司董事长单某某与主管人员郭某等经商议策划,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等业务,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云南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泛亚公司判处罚金10亿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单某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万元,罚金50万元;对郭某等20人判处相应刑罚。


8、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话术单”“问答单”步步为营 单个受害人最高被骗超400万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凯闵等52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参加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
      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合作,其中部分被告人负责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大陆居民的手机和座机电话进行语音群呼,群呼的主要内容为“有快递未签收,经查询还有护照签证即将过期,将被限制出境管制,身份信息可能遭泄露”等。当被害人按照语音内容操作后,电话会自动接通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的一线话务员。一线话务员以帮助被害人报案为由,在被害人不挂断电话时,将电话转接至冒充公安局办案人员的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向被害人谎称“因泄露的个人信息被用于犯罪活动,需对被害人资金流向进行调查”,欺骗被害人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如果被害人对二线话务员的说法仍有怀疑,二线话务员会将电话转给冒充检察官的三线话务员继续实施诈骗。 至案发,张凯闵等被告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9. 徐玉玉被诈骗案
      2016年的夏天,全国都在为这个即将踏入大学、生命却戛然而止的花季女孩扼腕叹息,她的悲剧从制度层面上推动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进步。

       徐玉玉被诈骗案二审,主犯陈文辉等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处罚


10. 呼格吉勒图案
      重启尘封18年的疑案,穿破重重迷雾给公平正义一个交代,人民群众从中可以感受到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的勇气和决心。

       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上门为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判决书,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送上3万元慰问金
11. 聂树斌案:
      该案开启了疑案异地复查的先例,指出了冤假错案纠偏的示范路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聂树斌案再审被判无罪。

12.张玉环案:

      这是继念斌、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张志超等案的纠错之后又一关于“疑罪从无”的法治注脚。

     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司法之剑护卫绿水青山


13.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
     涉案的8家企业被判付5.69亿余元的“天价”为污染环境“买单”,保护环境不只是嘴上说说。

     2017年8月28日,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14.三清山巨蟒峰损毁公益诉讼案:
   
 作为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本案的公开宣判也给人们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画出一道法律红线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三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等
15、5.2亿!“最严厉罚单”: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同比增长82.1%。
其中,江苏法院审理向长江非法排污案,让排污者支付5.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和罚金,“开出”迄今为止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


16.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
      广州中院今年开庭审理了首例中小投服代表5.5万名投资者对康美药业提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拉开了我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序幕。

    服务和保障对外开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新加坡中华环保公司与大拇指公司出资纠纷案: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节旁听的一起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审理。

     一次公开透明的庭审,增强了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信心。营造鼓励创新良好法治环境


18.共享单车“扫码开锁”专利纠纷案:
     
由“一把锁”引发的专利纠纷扫码开锁被诉侵犯专利,摩拜被索赔50万并要求销毁锁具最终法院判定扫码解锁不侵权,摩拜单车胜诉。

庭审现场

19.玉米“隆平206”品种权案:

      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发现河南双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丰公司)购买大量“隆平206”玉米种散籽后分装成“金秋218”、“郑单034”、“秦单5号”、“京科23”等品种进行批发和零售。
为及时制止伪劣种子流入市场进而确保农民用种安全,安徽隆平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现场查封双丰公司库存玉米种近20万斤,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徽隆平聘请专业律师启动了民事赔偿诉讼。最终,在与河南双丰种业有限公司的博弈中,品种持有者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将鼓励着更多的企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侵犯《流浪地球》等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一些盗版影视网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技术手段将《流浪地球》等8部2019年春节档热门电影以及其他多部影视剧作品在其盗版影视资源网站播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传播权。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力等八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1.被抢注的“海棠湾”商标成功维权:

     “海棠湾”标志经过海南省相关政府机构的宣传推广,已经成为公众知晓的三亚市旅游度假区的地名和政府规划的大型综合开发项目的名称,其含义和指向明确。李隆丰作为个人,不仅在本案涉及的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争议商标,还在第43类饭店、餐馆等服务以及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海棠湾”商标。
李隆丰利用政府部门宣传推广海棠湾休闲度假区及其开发项目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抢先申请注册多个“海棠湾”商标的行为,以及没有合理理由大量注册囤积其他商标的行为,并无真实使用意图,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属于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情形,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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