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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所陈炜律师代理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避免百万余元损失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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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亲戚朋友喝酒聚餐本是一件高兴的事谁知客人饮酒后却回家后死亡,组织者是否需要担责?其他共同饮酒者应否承担连带责任?近日,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炜律师、杨粟律师,在代理的这起民事案件中,成功为多位共同饮酒人避免了巨额赔偿责任。

 

2022年3月8日,王某等人组织安排几个老朋友带上家人在饭店聚餐庆祝“三八”妇女节。朋友杨某邀请了郑某,席间大家共同饮酒。散席后,郑某当晚送医院就诊后死亡,经鉴定郑某可因乙醇中毒诱发潜在疾病死亡。随后郑某家属便一纸诉状将同桌吃饭的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金额195万余元。

多名被告找到陈律师委托代理。介入案件后,陈律师团队对多名知情者进行逐一调查取证,对从饭店到小区的监控录像、医院急诊病例、聊天记录做了详细的剖析和复盘,发现了几个关键事实:一是死者自行带着酒去赴宴,共同饮酒人做了善意提醒;二是席间郑某体态正常,多次自行斟酒,并无劝酒罚酒的行为;三是被告将郑某送回家,尽到了护送通知义务;四是死者家属拒绝有创手术抢救措施和尸体解剖,鉴定结果不明确。之后陈炜律师团队又对公安笔录、类案进行分析,明确了质证和代理意见,即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和任何补偿责任。

最终,陈炜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驳回了郑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客户对东方所律师的工作高度认可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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