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改革,
第三方监管如何落实?
12月16日上午,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座谈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为10名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代表颁发聘书。
“合规让企业获得新生!”
“验收评估是合规成果的重中之重!”
12月16日上午,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座谈会在京举行。这是一次企业合规改革的“华山论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主持会议。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在京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10个试点省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和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代表在省级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10个试点省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和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代表在省级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多个部门为何要联手举办此次会议?
这得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说起。为了促使刑事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也警示潜在的违法违规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合规改革应运而生。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办理涉企案件的检察机关,在依法不捕不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检察办案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1年3月起,在第一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最高检乘势而进,部署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级检察院共确定27个市级检察院16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开展改革,目前试点院在上述10个省级检察院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至61个市级检察院381个检察基层院。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5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254件。一些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也根据本地情况,积极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
有监督才能促落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重在抓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2021年6月,最高检、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着力加强第三方监管规则规范化建设。同年9月,九部门领导按下启动键,宣告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近两年,情况如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情况怎样?制度探索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促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这些司法界、企业界,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亟待这样的“华山论剑”凝聚共识。
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各项积极进展,令与会代表倍感振奋。座谈伊始,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总体情况,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建设有关情况,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宣布聘请第一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决定,最高检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了第三方机制信息平台建设情况。11位试点地区第三方监管人代表结合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践和思考交流发言,把座谈会推向了高潮。
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在企业工作了20多年的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封昌青作为监管小组成员参与了一起企业串通投标案的合规监管工作,对企业合规改革的意义有更为直观而深刻的感受:检察机关对涉罪的企业,给予重建合规计划的机会,激励企业合规整改,经过考察有效的,采取从宽的处理措施。这不仅挽救了涉案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带动关联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守法经营,起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有利于整体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
“密切协作配合,在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中实现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机关的互动共赢”“民营企业受规模、资金的限制,开展全面合规管理和认证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企业性质、经营类型对涉案企业进行‘模块化’合规管理和合规认证”“如果在合规整改工作中,专业机构和涉案企业勾结,共同隐瞒问题,虚构事实怎么办?”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孙战军,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薛萍,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法证会计总监、国际标准化组织《企业内部合规调查国际标准》专家组成员张林谈认识、感受,同时也直言一些顾虑和担忧。
如何规范合规考察行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教师陈丹琪从参与具体合规案件发现的问题谈起,提出优化企业内部合规建设和外部监管的有效对接,强化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个案合规与行业合规衔接,促进从专项合规到全面合规的合理延伸等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曾嵩峰注意到,异地企业合规整改监管难度大,建议建立异地协作监管机制。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中心主任涂明扬提出“四个严格”的建议——严格合规考察人选;严格现场合规考察程序;严格合规计划报告审核;严格案件回访。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建筑起重机械分会秘书长周平提出建议:合规组织的职能定位可以更加明确;企业应有专项合规或全面合规的选择权。深圳海关缉私局法制一处副处长戴冰提出,合规整改后的企业仍面临着高额罚款、降低信用等级等行政处罚,容易导致破产风险,因此应当考虑在后续的行政处理中衔接认可企业合规成果,真正挽救企业的生命。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费用问题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工商联副主席管珍珍提出,第三方组织工作经费、收费标准和工商联人员保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本灿提到,从实践看,合规考察费用承担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涉案企业独自承担;财政预算承担;涉案企业自付+财政保障。在他看来,第三种方式更符合国情,即合规监管费用原则上由涉案企业独自承担,若企业确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的,由财政进行扶持。
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特别是落实第三方监管机制,绝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合作共赢的“大合唱”。会上,朱忠明、翁杰明分别代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作了讲话,对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达了对深化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支持和期望。
高云龙指出,企业合规改革是惠企利国的好政策,有利于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是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他表示,合规监管是跨界融合的新课题,第三方监管人是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人才,要保持为民服务的情怀,自觉投身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和治理实践;要秉持专业权威标准,树立企业合规治理的“标杆”和“范本”;要恪守客观公正原则,确保每一个办结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强调,第三方机制是多部门深化协作的大平台,各级工商联要担当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把企业合规监管融入“两个健康”各项工作中。 案例最具说服力。湖北黄石一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企业启动合规监管,促令企业合规整改,健全财税管理等制度,经第三方组织评估予以充分肯定,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企业不仅没有垮掉、一走了之,还在当地扩大投资超亿元,促进当地就业130多人。张军讲话时从这样一个具体案例谈起,与大家探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特别是加强第三方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是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并落实第三方机制,是一项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的机制创新,是有关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要的政治、法治和实践意义。 如何全面把握第三方机制相关工作的内涵要求,推动第三方监督评估落实落细?张军指出,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名录库作用,努力促进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质化专业化,着力强化检察机关在第三方监督评估中的主导职责。张军特别强调,通过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重要前提是第三方组织、人员要做到“真监督”“真评估”,谨防企业合规整改成为走过场的“纸面合规”、可改可不改的“软约束”,决不能让合规改革成为涉案企业无条件“免罚金牌”。会上,张军提到的一个案例足以说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是动真格的:湖北随州办理的某矿业公司及其负责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第三方组织针对涉案企业申请合规监管动机不纯、认罪不实、整改不主动不到位等情况,综合给出合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检察机关据此依法提起公诉,坚决防止整改效果不好的企业通过合规逃避刑事制裁。 回应第三方监管人代表围绕合规考察评估标准、合规经费保障、第三方专业人员利益回避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张军阐释了主张——要制定好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之“规”。第三方组织开展监督评估,重点是核查涉案企业承诺的“合规计划”是否执行到位,“合规计划”须针对不同企业、涉嫌不同犯罪,做到个别化、差异化。要积极探索合规经费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关注、分析研判,根据试点经验提出经费保障意见建议。要自觉遵守落实第三方专业人员利益回避等监督制度,确保企业合规改革行稳致远。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当天下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检查调研座谈会紧接着召开,10个试点省市检察院和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企业合规改革和第三方机制建设情况,全面总结了前期工作成效,进一步聚焦改革试点目标任务。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