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晓燕律师代理的某企业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过二审的精准辩护,最终律师意见被采纳,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单位犯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处罚金人民币1150万元的判决,改判单位犯非法采矿罪一罪,罚金降至人民币300万元。本案中的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刑期也分别减轻6个月至2年不等。
司法实践中,刑事二审案件通常以书面审为主,大部分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依据辩护律师递交的书面辩护词便直接下判决或裁定,且通常维持一审判决居多,发回和改判的概率较低。
针对这种现状,许律师在对一审判决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从程序、实体方面制定了多种辩护策略,程序上尽最大努力推动本案开庭审理,只有开庭审理才更有机会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并被采纳,最终达到改判效果,经和法官多次深入沟通意见,递交开庭申请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二审法院最终同意以开庭方式审理本案。庭审过程中,许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不仅从刑法理论、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出一审判决两罪的不合理之处,且搜集了大量类案,证明过往判例在类似情况下均以想象竞合定一罪的方式处罚,经过努力,二审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不仅所代理的单位被告减至一个罪名,罚金大幅度降低,本案其他三名自然人的刑期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减轻。
在内蒙古涉煤领域“倒查二十年“的背景下,本案最终能以一罪定罪实属不易。许律师多年深耕经济、金融犯罪领域,为企业和企业家代理的多起案件均获实效,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其丰富经验和精湛业务水平受到当事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