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炜律师团队近期接到一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吴某案发前系某国有大报法治参考编务,该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吴某被捕在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炜律师、李晨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了解了详细情况。陈炜律师、李晨律师认为案件定性存在重大问题,经过与办案机关反复沟通,批捕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非法经营罪。首先,成功将一个重罪案件变为了一个轻罪案件。
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陈炜律师、李晨律师通过全面细致的阅卷分析,认为现有证据存在重大缺口,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并且有可能存在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反证,应当进行调取。陈炜律师、李晨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和研究论证后,向检察机关力陈该案不构成犯罪的种种事实,检察机关两次做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在东方所科学刑辩思想指导下,陈炜律师、李晨律师综合运用各种辩护方法,在法律、逻辑、证据等多个层面以详实的论据成功说服了检察机关。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当事人及家属对陈炜律师团队办案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十分满意。当事人在被释放后,专程为陈炜律师、李晨律师送来了“业务精湛,维护公平,经验丰富,态度真诚”的锦旗。
当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执行法律,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也是值得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