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典范,成于东方;我心悠悠,为民为邦。”
近日,北京宁波企业商会秘书长张立辉、副秘书长赵雯雯一行调研访问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东方所高级合伙人、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副院长许晓燕,高级合伙人万学伟,高级合伙人贾雪涛,合伙人韩爽参加了座谈,双方就律所发展、业务案例、合规平台、会员服务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万学伟律师、贾雪涛律师、韩爽律师分别就东方所刑事辩护及党支部发展情况、民商事及公司纠纷以及企业合规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
许晓燕律师详细介绍了东方所的发展历程、核心业务、团队成员及业绩荣誉。一直以来,东方所坚持立足北京、放眼世界,积极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与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工商银行、澳大利亚浩昇律师事务所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服务机构建立合作。2021年,东方所正式成立东方企业合规研究院,依托刑事诉讼法学等学术力量,发挥团队成员公检法工作经验优势,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长远发展。
北京宁波企业商会秘书长张立辉表示,东方所发展历史悠久,人才济济,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搭建了专业的平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发展成为全国知名“老字号”综合型精品所。未来,商会将进一步增进与东方所的交流与合作,结合会员企业需求适时组织法律咨询、企业合规及案例讲解等活动,充分发挥商会与律所的平台及专业优势,助力会员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