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强会长一行首先对律所的党的建设、办公环境、模拟法庭等进行了考察。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筹备组负责人、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苗云海,天津分所主任孙维和律所志愿者律师陪同考察。宋志强会长表示,东方律所天津分所办公位置位于核心商务区域、办公环境优越,律所应利用好这些客观条件努力奋斗,争取作出更大的成绩,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观考察后,宋志强会长一行在律所会议室听取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筹备汇报并和大家座谈。中国老龄协会原一级巡视员、中华志愿者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曹健,中华志愿者协会专职副秘书长刘红尘,综合部主任闫晓华,少儿艺术公益项目管委会主任伍俊辉,基金部副主任鄢福生,天津实训基地副主任吕鑫、刘宗伟,协会理事代表张克霞,以及天津分所志愿者律师代表3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华志愿者协会专职副秘书长刘红尘主持。苗云海律师、孙维律师向宋志强会长汇报了律所的基本情况、业务分布、发展目标等运营情况,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东方律所40年的悠久历史、行政法团队的创立过程及运营情况。结合律所与中华志愿者协会的优势资源,为法律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目标与发展愿景做出详尽的规划。
曹健主任在座谈会上表示,看到东方所律师们的精神面貌、党群建设后,对这个年轻有为的律师团队充满了敬佩。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法律服务委员会要面向群众、面向全体人民开展普法活动,让法律的种子传遍祖国大地。
刘红尘专职副秘书长结合自己多年的媒体、公益的职业经历,认为以法律服务的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与志愿服务事业,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和需求。面对那些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没有渠道和能力维护尊严的弱势群体,需要有爱心、有情怀、有担当的律师挺身而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路径。
宋志强会长在听取汇报后对律所取得的成绩及法律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律师的工作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本身就是用自己的能力奉献于他人、不求回报,两者的精神与理念高度契合。法律志愿者服务是国家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委员会的组建就是遵循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理念。我相信,法律志愿者委员会成立后将对法律志愿服务的全面推进、全民公益普法的开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将对国家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源自:志愿服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