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一条胡歌当爸爸的喜讯冲上热搜,胡歌今天发文称自己当爸爸了,母女平安,妻子不是公众人物,脱单的喜讯才隐而未宣,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包涵。然而,这条消息只是纯文字并没有配家人的图片,可见还是想保护家人,不希望大家“深挖“的。
然而在这条消息重上热搜没多久,网上就传出了以下图中的聊天记录并晒出了“全家福”称图中白衣服的女士就是胡歌的妻子。(原图未打码)
但是,这种情况其实涉及到了侵犯个人隐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一种独处的状态,一个人的私密信息免受公开,私人活动和私密空间免受打扰。
明星隐私被侵犯,首先表现为身份证、手机号码、出行行程、航班信息、入住酒店等个人信息被侵犯。其次是私人活动被侵犯,对于明星而言,只要和公开的演艺活动无关的私人活动,都是私人生活,属于隐私的范围。一般而言包括个人的日常生活交往,夫妻之间的生活以及其他私人的不愿意公开的活动。
贩卖、泄露明星或个人的隐私信息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253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