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出借人能否继续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债权,要分情况讨论。
一、借款人所涉犯罪与本次借款行为无关,则出借人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借款人主张还款。
所谓的借款人所涉犯罪与本次借款行为无关,既包括犯罪本质上与借贷行为无关的情形,也包括虽然与借贷行为有关,但与该特定的出借人所出借的款项无关的情形。举例而言:
1.借款人因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犯罪获刑。此种犯罪本质上与民间借贷行为毫不相关,分属完全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在此情形下,即便借款人因罪获刑并正在服刑,出借人也完全可以以民间借贷为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
2.借款人因诈骗罪获刑,案涉诈骗事实包括向多名被害人虚构用款目的,并采取民间借贷的形式骗取被害人款项。其中该特定出借人也在借款人犯罪过程中向借款人出借过相应款项。在此情形中,如果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并未认定或评价该笔资金为涉案赃款、该特定出借人为诈骗罪被害人,则该出借人也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
简单来说,上述情形的本质在于,借款人涉及的犯罪事实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毫不相关。因此,出借人当然可以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行为已被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并且该判决书对被告人(即借款人)非法占有或处置的财产判令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在此情况下,出借人能否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债权,要根据有无担保人这一条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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