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日本西岸近海及石川县能登地区连续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海啸,给日本民众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但我国海南电视台一位主持人在得知日本发生地震后,竟然公开发布视频称:“日本在开年的第一天,就发生如此大的天灾,是报应来了,看来有些事还是少做的好。”
网传视频显示,这位肖某是一名电视台主持人,其公然表示:“都说新年新气象,可日本却发生这样的事,恐怕2024年全年,整个日本,都会笼罩在一层阴云之下。”
这个主持人公开表达“日本地震是报应”的不当言论发布在网上后,引发了网友的广大热议。对该主持人的行为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反对。其电视台也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责令其删除视频并已对其停职处理。
这种行为确实有些不当!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各国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这也就是说,人民要爱国,但一定要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别的国家历史和传统的态度来爱国。
虽然肖某是爱国的,但发生地震这种自然灾难对人类来说是毁灭性的,尤其是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可贵的,公开发表这种不当言论肯定是不合适的。
肖某作为电视台主持人,竟公开发表这样的言论,是否违法还有待商榷。但不可否认的是,其这种行为不应该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