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薛高关联公司及其创始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消息让“网红雪糕”钟薛高再次引发关注,冲上热搜。其实,之前在某购物平台上,钟薛高雪糕的价格已经出现大跳水,以前最贵价格有超过60元/支的雪糕,现在最低竟然有2.5元/支的雪糕在售卖。
不少消费者见状纷纷表示没想到钟薛高的利润竟然这么高,以前吃根冰棍也居然交了智商税。钟薛高不仅是雪糕刺客,简直就是欺客,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实际上,昔日被称为“雪糕界爱马仕”的“中国最强雪糕”钟薛高近年来负面不断,还传出虚假宣传的问题,短短几年就跌落神坛。我们不去讨论他的负面舆论,就说如今用更低的价格买当时的高价雪糕,从法律角度来看,钟薛高这么大的利润空间是不是涉嫌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时,分别享有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这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享有自主定价权,但必须定价合理,不能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享有的上述三大权益。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们可以理解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宣传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那么,钟薛高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得看钟薛高现在2.5元的雪糕,跟之前高价的产品,用料、成分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就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不构成欺诈。如果一样,则钟薛高就可能构成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对其要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对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