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婚姻观念的转变,近年来,我国人民离婚率逐年升高,由此带来的各种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常发生。在众多法律问题中,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的情况较为典型。
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分析下这个问题,是不是只要离婚了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呢?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曾经婚内出轨或存在过错,同样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值得注意的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是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双方都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除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外,还有一项是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什么才算有重大过错呢?我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说明。
小王和前妻两人相识不到两个月就登记结婚了,但婚后争吵不断,不到三个月前妻就提出离婚,两人随即办理了离婚手续。小王和前妻是一对标准的闪婚闪离。
但小王却偶然发现前妻在离婚后不到8个月就生了孩子。小王掐指一算,前妻这肯定是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怀的孕啊,小王以为这是自己与前妻的孩子。
但前妻却一口否认,表示孩子不是小王的。小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前妻这么快提出离婚,是因为在婚内就出轨了,还跟别人生下了孩子,给小王戴了绿帽子。
小王一怒之下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前妻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在庭审中,小王提交了和前妻的离婚证、聊天记录,以及前妻与小王离婚不到8个月就生了孩子等证据,证明前妻曾经婚内就出轨怀孕。小王前妻也承认了在离婚前怀孕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定其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怀孕,支持了小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通过以上判例,对于婚内出轨后怀孕、多次长期婚内出轨等给无过错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均可以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因此,大家要记住的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重大过错的,应当在3年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超过诉讼时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夫妻之间的忠诚,尊重与信任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坚实基础与义务。但即使遭遇不幸的婚姻,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怀孕等重大过错的行为,无过错方同样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