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一冷藏车违规乘人致8人窒息死亡”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融媒发布通报显示:“6月15日22时许,一辆河南当地牌照的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行驶至某路段时,司机发现车厢内8人窒息昏迷,迅疾拨打120进行紧急抢救。经全力抢救,截至16日3时,8人不幸遇难。
目前,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八条鲜活的生命消逝,悲剧不忍直视。本次事故中的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冷藏车是用来维持冷冻或保鲜的货物温度的封闭式厢式运输车辆,属于货运机动车的一种。人体在低温、密闭的空间中很容易出现缺氧、体温过低等危险状况,从安全角度来看,更是绝对不允许载人的。
因此,冷藏车载人是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要对司机和司机所属公司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冷藏车司机不顾他人生命安全,违规载人,致8人死亡,要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此,该司机的刑罚将在三年至七年之间,最高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此外,该司机及所属公司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该司机及所属公司也需要对死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司机及所属公司的安全和法律意识缺失,因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日常生活中,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要杜绝货车载人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