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李晨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职场中,试用期作为员工和公司互相了解的重要阶段,常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特别是关于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很多人对此存在误解,认为公司在试用期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实际上,试用期的解聘并不是无条件的,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公司才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意味着,公司在解雇员工时,必须有客观的工作数据证明员工的表现或能力不符合合同中所约定的录用标准。
然而,很多公司在实践中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随意解雇员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员工有权利进行维权。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等,并且这些事实必须有据可依。如果公司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员工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02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为了避免公司滥用试用期解雇权,法律对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程序也有严格的要求。公司在解除试用期员工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说明具体的解雇理由。同时,公司还应当为其提供相关的工作表现数据,以证明其解雇的决定。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这一程序进行解雇,员工可以主张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3 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认为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其是无理的,并且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两倍赔偿金,并且员工还有可能获得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
综上几点,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公司和员工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公司不能随意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员工,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其解雇决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并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因此,了解试用期内的劳动权益,对每一位劳动者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