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张笑宇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快递行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个别快递员利用职务之便,将用户的快递物品据为己有的案例也屡见报端。这类行为不仅触及道德底线,还可能触犯刑法。那么,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给大家解释快递员将用户快递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何罪?
京西快递公司快递员小陈在分拣快递物品时,发现有的快递物品被同事错误地分拣到自己的配送处。小陈在离开配送处的送货途中,将其中一件快递物品拆开,占为己有。事后,快递员小陈的行为被发现并受到了法律追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快递物品属于寄件人或收件人的个人财物,快递公司及其快递员仅对快递物品受委托负有临时占有、保管的职责。快递员小陈在此案例中,因同事错误分拣从而占有快递物品的行为,涉及以下几个法律要点:
1、利用职务便利:小陈利用了其作为快递员的收派职责和条件而占有快递物品,此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非法占有目的:小陈拆开快递并据为己有,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即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中,快递物品虽为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有,但属于快递公司委托管理的财物,快递员小陈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递员将快递物品据为己有的行为虽非普遍现象,但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为了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快递公司、快递员、消费者各方应共同努力,增强法律意识,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每个人都应明白,一时的贪念可能换来的不仅是金钱损失,还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