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是不是已经很难扭转乾坤了呢?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样做才能和法官进行有效沟通?怎样阅卷能尽快获取全面的信息?庭审中怎样才能达到比较好的辩护效果?一份好的辩护意见是怎样的呢?这是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思考的一些问题。10月11日下午两点,在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有着十几年一线办案经验的李丹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做了主题为“对审判阶段刑事辩护的几点建议”的演讲。
李丹律师从律师与法官的日常沟通、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和辩护意见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说。她认为律师在与法官的日常沟通中,应该互相理解、避免急躁,避免“沙漏式”的沟通,而且应适当采取先书面后致电的沟通方式,这样有利于提高与法官沟通的效率。在查阅卷宗方面,李丹律师就前阶段卷宗材料、多被告人的卷宗材料和视听资料等三种卷宗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应该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方法来查阅卷宗,以获取有用的信息。李丹律师重点讲到了庭审部分,她强调在庭审前,律师应当适当地与法官做好庭前沟通,充分评估案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要忽略己方证据的梳理和整理,庭审中应简明且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避免“竞赛式”的法庭辩论。最后,李丹律师就辩护意见提出了自己的心得,她指出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时应根据各案不同提出有针对性的看法,切忌千篇一律,应从证据出发,理性对待辩护意见,且书面的辩护意见应尽量观点清晰,避免过度冗长。讲座中,李丹律师运用自己十多年的办案经验,从法官和律所(审判和辩护)的双视角仔细剖析刑事律师们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