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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企业合规周报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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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资讯

1.姑苏法院: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2.“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

3.江苏省适用涉刑企业合规整改污染环境第一案宣判

4.辽宁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合规资讯

1.姑苏法院: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江苏高院

内容摘要:417日,姑苏法院联合环保部门来到经企业合规整改后的涉环境污染案件A企业开展回访。主审法官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查看车间原址、仓库等,详细了解、掌握该公司合规整改要求执行情况、经营现状等,扎实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涉及该公司的环资案件系姑苏法院去年审结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姑苏法院在该案中与检察院共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整改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A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废有机溶剂等。20171月至20206月,被告人陈某仁、邓某江、邓某杰将公司无法处置的废有机溶剂共计253.26吨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蔡某某处置。其中188.72吨废有机溶剂被蔡某某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某区环卫所员工王某某处置。王某某先后纠集该区环卫所辅助工被告人苏某某、潘某某,使用吸粪车倒入公共污水管网内。经认定,A公司产生的废物属易燃性危险废物。检察院在对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启动了企业合规程序。

姑苏法院通过审查企业合规的有效性,并在量刑中充分考量该因素,实现对案涉当事人量刑的宽严相济——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在依法严惩环境犯罪、推进绿水青山生态建设,与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之间,努力找到精准的司法平衡点。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姑苏法院注意到部分危险废物系通过环卫工人倾倒至公共污水管网内,上述被倾倒危险废物系易燃液体,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为此,姑苏法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提出相关建议,力争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3-04-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张军日前在几个会议上讲道,“刑事涉企合规改革,不只是检察机关的事,法院也要参与发挥作用”“可以研究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充分利用当地已构建起的第三方合规监管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规制、纠正”。法院如何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审判机关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416日,以“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围绕“对于审判程序中的合规整改案件如何终止诉讼程序”“上诉审程序或者再审程序是否可以启动合规整改”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时延安、程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艳红、褚福民,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涛、法学院院长尹飞、党委书记林剑锋、教授郭华、李伟等代表与会并发言。

 

 

3.江苏省适用涉刑企业合规整改污染环境第一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澎湃新闻

内容摘要:419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在新沂市阿湖镇对一起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污等相关活动。这是20234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协作的座谈会纪要》后,全省法院审理适用涉刑企业合规整改污染环境第一案。

 

 

4.辽宁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 辽宁日报

内容摘要: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联动机制,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环节的适用路径,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4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召开的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议上了解到,“两院”联合制定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施办法,共同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保护力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个案突破、地区试点、全面铺开三个阶段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了一大批企业合规案件,在预防及惩罚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分在检察环节未能适用合规程序的涉案企业,在案件审判环节提出的合规整改诉求亟待回应。为切实降低刑事诉讼程序对涉案企业经营的影响,有效保障合规整改企业的权益,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制定实施办法,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延伸至法院审判环节,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合规案件办理中的衔接程序,对审判阶段合规机制启动、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成果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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