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所黄嫱律师、陈茂莉律师代理北京某知名橱柜企业作为原告方,向三家房地产企业起诉追回定作款。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判决书支持了原告方的债权内容。
欠债还钱似乎是天经地义,但是现实中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据,即使有欠债的事实,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的诉讼中就存在这一情况,三笔定作款都属于陈年尾款,且经过口罩的三年,原告方很多证据都已经遗失。依照合同约定,双方缺乏盖章确认的对账单,尾款数额如何证明成了问题,按照现有证据很有可能不能得到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黄嫱律师和陈茂莉律师一方面另辟蹊径指导当事人重新收集证据,并精心整理形成证据链条;另一方面也多方查询检索,梳理风险点和应对策略为庭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最终两位律师重新收集的证据获得法院的认可,成为定案依据,并据以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原始证据不利的情况下,最终通过律师工作取得了完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