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炜律师与其团队张浩然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南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二审法院直接撤销了一审法院的返还对方全部房屋征收补偿款近百万元的判决,改判双方各自分得50%房屋征收补偿款,陈律师团队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扭转败局,为当事人挽回了近50万元的损失。
二十年前当事人委托其姐姐出售其名下房产,姐姐受托与购房人达成口头购房意向(未签署书面购房合同),并收取了五万元款项,同时交付了房产证,并出具收条。随后,购房人实际入住并占有了房屋,但始终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当事人与所售房产相距遥远,工作关系导致多年未回乡查看。二十年来,买卖双方也未曾直接联系过。
前年政府拆迁,对该房屋补偿近百万元拆迁补偿款,政府按照房产证将拆迁补偿款发放至当事人。购房人提出异议发起诉讼,认为其才是真正的房主,虽然没有办理过户,但已交付全部款项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并且没有过户的过错在于原房主,要求将全部拆迁款赔偿给他。
当事人认为,当年购房交付五万元仅为定金,对方未足额支付购房款,未办理过户的过错在购房者,房产也是始终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房主,不存在将拆迁款给对方的理由。
经过双方激烈的辩论交锋,一审法院判决:当事人返还给购房者全部拆迁补偿款百万元。
后当事人在当地寻找律师代理二审,但并未取得积极效果,最终当事人来到北京委托东方律师事务所陈炜律师代理二审。陈律师秉承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从深入调查取证,最大限度还原事实为切入点,与当事人一起来到房屋所在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在一审认定事实严重不利的情况下,通过扎实的工作,带着充分的证据参加二审开庭,并在庭审中以严密的逻辑,令人信服的理据,指出了对方多处自相矛盾的悖论。
最终二审法院果断地撤销了一审判决,并直接改判双方各享有50%补偿款,挽回损失近50万元。
事后,当事人对陈律师团队的工作高度认可和感谢,真正感受到了官司的胜利不仅仅体现在法庭上,律师在庭下的调查取证和扎实准备才是奠定胜诉的基础,由专业且负责的律师团队代理案件,将大大提高胜诉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