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赴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学习
Dongfang Academy of Criminal Compliance
202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4日,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院长李彬、执行院长董坤、副院长陶杨、许晓燕、研究员王子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学习。去年3月,为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率先作了一系列探索。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企业合规的“金山样本”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社会的肯定。此次合规研究院专程调研学习“金山样本”,以进一步加深对企业合规的理论研究及学习合规不起诉在具体刑事案件中的落地经验。
01研究院成员参会并参观听证现场
企业合规研讨会现场
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企业合规调研会,会上,金山检察院首先介绍了刑事合规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试点工作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指导意见进行探索,形成一整套工作机制、法律文书、典型案例,为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金山样本”。
听证现场
其中,考察前、决定适用合规、验收三阶段三次公开听证制度极具特色,既使得合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又有效防范了合规中可能存在的贪腐问题、以公开促公正强化合规程序公正性;“范式”合规与“简式”合规两种合规模式分别适用,对于合规整改要求较高且规模较大的企业,按照完整的“范式”合规程序,对于整改要求低的小微企业,探索使用“简式”合规程序,通过“因企制宜”、“度身定做”的方式有效降低合规成本;严格筛选的第三方监管人机制确保合规监管专业性,成立多部门企业合规监督管理委员会保证合规考察的权威性。
02会后沟通探讨
在听取完“金山模式”后,双方就“企业合规验收评估机制的制定”、 “如何确定第三方机制的启动时间”、“如何开展跨省级企业合规工作”、 “第三方监管人的角色定位”、“是否可以开展‘等外’领域的案件类型探索”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尤其对实践中发生的“单位犯罪中对单位做了不起诉而对主要负责人起诉”、“合规过程中两法衔接”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03调研总结
“金山样本”为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落地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和经验,东方刑事合规研究院将对调研成果继续潜精研思,深化理论研究以指导实践,以更精准、更优质的“东方标准”刑事合规理念与服务回馈社会,将自身的合规法律服务融入大的社会治理体系,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