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应邀参加第一视频直播,并针对疫情之下的刑事法律风险和防范等相关问题做透彻解答。
当前全国正处于抗疫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与特殊时期的法律风险。对此,李彬主任首先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介绍。
具体包括:制假售假类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哄抬物价类犯罪例如非法经营罪; 虚假广告罪等。
此外,李彬主任介绍针对防疫物资及资金管理中的刑事风险可能涉及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针对互联网上的造谣、传谣现象可能涉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
再者,针对企业复工与防疫的刑事法律风险,李彬主任介绍了可能涉及的诈骗类犯罪比如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
最后,李彬主任详细介绍了中小企业在复工的同时如何做好刑事风险的应对:复工前按照各地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评估是否满足复产复工条件;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上岗员工均为无需居家或医学隔离;建议不强制要求员工提前复工;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依法保障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并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老牌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立足自身扎实的刑事业务优势,针对企业日益增长刑民交叉业务需求,将进一步借助深厚的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