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会与他人发生冲突,有时经常会发生这样一幕,对方打了你一巴掌,你立马打对方一拳还回去。事后,很多人理直气壮的说: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问题就来了,被人殴打还手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根据这一规定,许多人在面对冲突时,以为自己是在进行正当防卫,但却最终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实际上,真正的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五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下面我们通过举例简单给大家解释。比如你正常在道路上行走,光头强看你十分不爽,上来就打你一耳光,这时你还手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你是被无故殴打,没有伤害别人的故意,还手只是为了阻止对方的不法侵害,避免自己被继续殴打,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光头强打完你就跑了,你在原地越想越生气,追过去也打了光头强一耳光,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这种情况就属于互殴。因为光头强对你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你的报复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伤害的故意。
除此之外,正当防卫要有“度”的限制,还手也要与对方的不法侵害行为程度相当。比如光头强只是打了你一巴掌,你却直接拿刀砍伤对方,这就不是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手段。通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面临危险时冷静、理智地采取行动,我们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