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阳光私募12.52亿存款只剩8.6万”话题引爆全网热议,这一事件如同晴天霹雳,震惊了整个金融圈。
据消息显示,优策投资旗下三只私募产品的基金专户存放在长安银行的协议存款合计超12亿元。但到了今年7月,有投资者发现,长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下8.6万元,12多亿元巨额资金几乎全被转走。而对此,优策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托管券商、投资者竟均不知情。
每个人都在问:"钱去哪儿了?"根据媒体报道,优策投资的三只基金年报披露的12.52亿元,是被三家外部公司通过网银从银行账户转走的。对于这超12亿元资金被转走,本次事件的双方优策投资(托管方)和长安银行各执一词。
优策投资称是银行违反了不得开通网银,且资金不得划入其他账户的存款协议,已向长安银行发去律师函,指出上述私募专户违反协议约定开设了网银,导致资金被划出。长安银行则表示自己也很冤,网银并非违规开立,是根据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开通的。
这正是12.52亿元私募基金存款丢失的原因。那么,对于此事件,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知识点:
一、基金投资的监管机构有哪些,它们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在中国,基金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规章规则、监督管理与查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与调查、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私募基金管理人则需要进行备案登记、信息披露、风险控制与合规性监管及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什么是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是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中资资金如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协议存款不可以提前支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该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等职责。”
但对于此次事件超12亿元存款被划出,长安银行表示,优策投资在长安银行开立的账户并非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账户,长安银行无资金托管人职责。
而对于银行所称是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开通网银的情况,一般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部分未明确的事项进行补充说明,不是重新签订一个合同,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甚至对抗主合同。
当前该事件持续发酵,还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迅速查明真相,确保投资者每一分钱的安全。对于事件后续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