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李晨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现代职场中,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不仅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然而,有些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常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不仅违法,更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也就是说,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无论是试用期还是实习生,任何已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都应在一个月内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如果公司一个月内都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也不用担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效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保护。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使他们能够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获得相对公平的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这不仅影响公司的声誉,也可能导致更多的法律纠纷和诉讼。因此,企业应当重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的用人制度,以降低法律风险。
因此,在用工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措施。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重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企业更要认真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