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张笑宇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在新闻报道或影视作品中听到“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两个概念,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含义以及区别并不清楚。我们就通过下面这个典型案例,来带大家了解什么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在凶手准备杀人时,发现对方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进而放弃杀人,那么,这应该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终止呢?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弄明白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从《刑法》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犯罪分子的主观方面,犯罪未遂不是出于犯罪分子的意志,而犯罪中止则是。简单讲,例如犯罪分子杀人时,被对方成功反抗并夺走了刀,这当然是犯罪未遂;如果是犯罪分子杀人时,内心悔悟,自己害怕,进而放弃杀人,主动停止犯罪,则应当被认为是犯罪中止。
那么,在以上案例中,凶手得知要杀的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进而放弃杀人,这应该算是主动放弃还是被动放弃,这就是本案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的区分点。
按照一般人的标准来判断,“得知要杀的人是自己的亲妹妹”这个事件,是否影响到足以使犯罪分子不得不放弃杀人。如果一般人都下不了手,就意味着这件事的影响力大到足以让大多数人放弃杀人,那么就应该认为凶手不是主动放弃的杀人,而是被迫放弃,应认定故意杀人未遂;如果大多数人“得知对方是自己亲妹妹”还下得去手,那就认为这件事的影响还不足以让大多数人停止杀人,而凶手却放弃了杀人,说明他还是受自己意识影响,主动放弃的杀人,那就是故意杀人中止。
本案中,“得知目标是亲妹妹”这一事件对行为人的情感冲击显然非常巨大,足以让大多数人停止犯罪,因此行为人的放弃应被视为因外界影响而非主动意志,法律上应认定为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