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李晨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合同期满后,对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在期满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续签被劳动者拒绝时,用人单位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打算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终止或续签问题,不仅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能有效避免法律纠纷,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