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曹仁杰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看到可爱的狗狗都会忍不住上前抚摸、逗弄,但有时却因刺激到狗狗,导致被咬伤的情况发生。随之而来的便是法律责任的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实际上,在《民法典》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一规定在法律上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通俗理解,无论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的动物咬伤了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该条款还有例外,那就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如何界定,虽然在法律规定中并未给出具体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综合考虑被侵权人的行为动机、行为方式以及被狗咬伤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来判断被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发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如果被侵权人是因为故意逗狗或者打狗等行为导致被咬伤的,这可以视具体情况减免狗主人的责任。
法律在保护被侵权人利益的同时,也给予了动物饲养人一定的免责空间。一方面,狗主人作为犬只的管理人,应当尽到妥善看管和预防伤害的责任,做到合法合规养犬;另一方面,大家在公共场合与宠物互动时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